馬英九拒認罪指檢方靠估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台北地方法院昨下午首度開庭。馬英九在庭上答辯時強調自己無罪,又認為檢方八十八頁的起訴書從第一頁就開始出錯,聲言檢察官把臆測當證據,犯了「先射箭、後畫靶」的嚴重錯誤。

馬英九庭上辯指,由於台灣採取雙首長制,程序上當然應該向行政院長報告,他的行徑是公務行為,不是無故洩密。他認為該案不僅牽涉到其個人名譽與清白,更重要的是,檢察官不能「深文周納,羅織入罪」。

遭反指明知情況下洩密

檢察官則表示,由特偵組監聽柯建銘以調查其是否有來源不明資金等案,非僅屬行政不法,馬英九在明知的情況下,仍洩漏偵查中秘密事項、立委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