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22被告判無罪

【本報綜合報道】三年多前台灣民間反兩岸服貿協議演變成「太陽花學運」,示威者闖入並佔領立法院等機構,學生領袖林飛帆、陳為廷以及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二十二人事後被控涉犯妨害公務、煽惑他人犯罪等,台北地院認為眾被告符合「公民抗命」,昨全數均判無罪。有學者認為判決具爭議性。

據報法官勘驗近一百分鐘的錄影帶,釐清攻進立法院當晚的各種動作、言論是否有犯罪嫌疑。台北地院採立被告說法,認為當時立法院強行通過協議,人民有權行使抵抗權;煽惑他人犯罪方面,被告發表相關言論前,已有民眾闖入立院,均判無罪。

學者指挑戰公權力不可能合法

台大政治系教授蔡亞中向本報表示,判決「沒有道理」,因為公民抗命本身是個「消極」行動概念,而不是以暴力、積極的方式進行佔領,挑戰公權力的表現不可能合法。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表示,法律要有平衡性,同類陳抗示威的審判也應採相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