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器官癌童:要做好心人

遼寧本溪市十一歲男童曹峻明多年前罹患腦癌,原以為動完手術後便治愈,沒想到不久前復發,連醫生都束手無策。知道自己時日不多,峻明在病床上許下最後願望,要在死後把器官全部捐贈,並慎重地叮嚀父親,「爸爸,到了那個時候,一定要簽字。」至上周二,其父母終代愛兒簽下遺體捐贈表,峻明成為該市最年輕的器官捐贈者。

曹母表示,兒子七歲時被發現腦中長瘤,「幼稚園的時候就有發病症狀了,最多的就是惡心嘔吐,但當時根本沒想到是腦癌。」到醫院檢查後,確定是室管膜瘤。隨着症狀愈來愈嚴重,峻明於一三年五月進行手術,術後症狀消失,他也返回學校上課。惟曹母心知,兒子的病症可能會復發,「另一個和他一起手術的女孩子,就只活了十三個月。」

主動提出放棄治療

去年秋天,峻明手術的部位突然向外鼓起,人也失去精神,嚴重嗜睡,今年一月眼睛也失明了。在醫院做完核磁共振後,醫生指峻明的腦癌復發,但卻沒有把握治療,連一半的希望都沒有。峻明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主動提出放棄治療。

在病床上掙扎的最後階段,峻明告訴醫生,自己過世以後,希望能把器官捐贈,「我死了,所有器官捐給有用的人,我要做個好心人。」說出自己最後的心願後,峻明也沒忘記家人,他叮嚀父親稱:「爸爸,到時候你一定要簽字啊!」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