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前副秘書長 認受賄瞞產

【本報綜合報道】上海市前副秘書長戴海波涉受賄、隱瞞境外存款一案,昨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對於被控收受賄賂約九百九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和隱瞞在香港約一百五十八萬元財產,戴海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服判。案件將擇日宣判。

收賄逾990萬

法院審理查明,戴海波在一九九八年至二○一五年期間,利用擔任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開發公司、上海張江(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浦東新區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且收受賄賂,共計九百九十多萬元。

另戴海波於二○○一年四月在香港花旗銀行開設銀行、股票、基金帳戶,但未按國家規定向主管部門如實申報。截至二○一五年三月,上述帳戶尚有存款約卅八萬港元及市值一百五十八萬港元的股票、基金,共計折合一百五十八萬元人民幣。對此,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請以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依法數罪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