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養殖場 賣孔雀供食用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東莞厚沙路一個養殖場養有逾百隻美麗的藍孔雀,負責人吳國旗以每隻約六百元人民幣的價格,出售藍孔雀供人食用,遭民眾質疑買賣或食用孔雀是否違法。惟吳男強調,他飼養的藍孔雀與其他孔雀不同,屬法例容許下可供觀賞或食用的品種。

吳男表示,他自一三年起來到東莞飼養孔雀,吳男指每天都接到不少人好奇查詢,但最終會買孔雀來吃的人仍是少數;有參觀養殖場的民眾表示,「印象中孔雀都是拿來觀賞的,心理上還是有點難接受」。

民眾多購作寵物或送禮

根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孔雀分有多個品種,當中綠孔雀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禁止買賣或捕殺食用;但吳男所養的藍孔雀,又名印度孔雀,在人工養殖下可供食用觀賞,但由於定價較高,吳男坦言不少想品嘗的市民都會卻步,反會買來當寵物或送禮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