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因醫療失誤導致染上愛滋的案例在內地時有發生,絕大部分均是因捐血或接受輸血而感染,其中較為出名的案例發生在內蒙古呼和浩特清水河縣醫院。事件起因是院方人員未按程序,非法自行採血,結果令十一名患者染上愛滋。
案情指該院在一九九八年至二○○○年間,因非法自行採血,令患者染上愛滋,當中兩人更將病毒「外傳」給伴侶。最終該縣衞生局長、副局長、醫院前院長及前副院長等人涉玩忽職守罪、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非法採集、供應血液罪等而被判刑,但都獲緩刑。
此案為內地自九八年十月一日實施獻血法以來,首宗因非法採血造成輸血感染愛滋病病毒,而被起訴究責的重大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