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扣海關 賴昌星提申訴

【本報綜合報道】被判無期徒刑的福建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犯賴昌星,早前在獄中提出申訴,不滿自己原有財產仍暫存於廈門海關,未上繳國庫,導致他不能減刑。賴昌星昨日透過律師再提出申訴,要求將所有財產轉交法院。

上繳國庫有望減刑

根據賴昌星的申訴書指出,案件在二○一二年宣判後,他名下的財產至今仍被廈門海關控制,認為這違背了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並造成國家財產發生嚴重貶值和流失。賴昌星希望廈門海關能配合廈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依規、依黨紀妥善處理好涉案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