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公路法》修正後的「Uber條款」本月初生效,最重可處以Uber公司二千五百萬元(新台幣‧下同)罰款、司機二十萬元罰款並吊銷車牌和駕照,不少司機怕罰,出車量明顯減少。面對經營難題,Uber昨天宣布,與台灣的「計程車駕駛員工聯合會」合作,率先於二月在台北地區推出「uberTAXI」服務,乘客未來可透過「Uber App」召喚的士,將比照現行的士收費標準來收費。
Uber表示,今年二月,Uber將於台灣推出uberTAXI,每一趟行程將透過GPS全程記錄,乘客們可即時分享旅程資料給親朋好友,確保安全。惟台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鄭力嘉隨後卻反駁指,Uber是想藉此分化的士業者的內部團結,「用合法掩護非法」,混淆視聽。
稱為「Uber條款」的《公路法》修正案本月六日生效,公路總局當日即加強稽查,截至本月十三日,累計已取締四十八輛Uber違規車輛,並開出罰單。公路總局更認定,因Uber屬累犯,將採「一件一罰」,第一張罰單開罰一百萬元,第二張開罰五百萬元,第三張直接依累犯開罰二千五百萬元,因此四十八張罰單累積罰款高達十一億五千六百萬元,創下台灣交通罰款的天價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