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韶關一名秦姓女子去年二月一日酒後相約張姓男友見面,但因酒意及燈光昏暗,秦女誤當路人楊男是男友,當街擁吻。張男見狀盛怒,與楊男發生衝突,期間楊男用刀捅死張男。楊男因故意傷害罪,被韶關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楊男不服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維持韶關中院判決。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