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今次槍手由阿拉斯加乘內陸機抵佛羅里達州時,將槍枝寄艙,抵埗後從行李中取出,再裝彈大開殺戒。事件令人質疑機場安檢有漏洞,然而美國各州在槍管與機場安檢上有不同政策,當局指槍手在阿拉斯加州將槍寄艙屬合法。
美國交通安全管理局(TSA)規定,槍主若想帶槍飛行,須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於櫃台申報,並將槍枝寄艙。槍枝亦須放於上鎖盒子內及不可上彈,子彈須分開擺放在不同的託運行李內。
阿拉斯加安克雷奇機場的警方確認,槍手聖地亞哥上機時有申報帶槍。不過阿拉斯加經常有遊客帶槍往打獵,當地機場對槍管並不嚴格,故聖地亞哥未引起機場人員特別注意。
此外,美國的機場安檢一向嚴格,但登機櫃位、行李認領區等地方卻未受關注,暴露於潛在危險中。內陸機管制亦較國際機寬鬆,內陸機乘客抵埗後毋須再過安檢及海關,領行李後就能離開,存在安全隱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