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之子王思聰前年在微博發文指,內地女星朱聖褘被「老男人包養」,被女方起訴侵犯名譽權。該案上月二十八日一審結果,王思聰被判支付訟訴費及賠償五千元(人民幣‧下同),同時需公開道歉。
判決限生效七日內執行,但王思聰至今仍未公開道歉。朱聖褘的經理人董小姐指,「我們也期待王思聰的正面回應,如果他上訴的時候,我們也會堅持應訴。」至於賠償金方面,董認為法院酌定的數字偏少,並透露當初律師提出要求十萬元賠償。惟她強調朱不在乎賠償數額,而是要還其清白,「打的不是錢,打的是朱聖褘的名譽和尊嚴」。
事發在前年二月,王思聰在微博發貼指朱聖褘被「老男人包養」,更稱她「為入上戲(上海戲劇學院)出賣閨蜜。小小年紀人品極差,把同學介紹給其他老男人拿回扣」。雙方其後在微博爆發罵戰,最終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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