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例訂明,擁有超過五十名職員的公司,需盡快與員工商討並訂立明確的「斷網權」,令他們在私人生活及工作間取得平衡。假如雙方無法就「斷網權」範疇達成協議,公司必須發布章程,清楚列明其要求及員工下班後的權利。分析指,新法未有規定拒絕訂立「斷網權」的公司,需要接受何種懲罰,成效受到質疑。
有關法例由法國勞工部長庫姆里提出。她於去年九月提交報告,指「資訊過剩」(info-obesity)影響員工的個人健康。法國工作環境專家贊伊戈亦指,員工期望公司能接納「斷網權」,保護他們的私人生活,但同時不希望失去利用電話的自主性和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