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0縣挪用2億治霾金

內地空氣污染引發的霧霾問題「久治不解」,內地財政部早前針對京津冀等九地進行專項檢查,竟發現部分地方政府挪用專項資金,報告點名批評安徽省十縣挪用治霾資金逾二億元人民幣(下同),用於辦公大廈維修、招待、買變壓器等。而霧霾重災區的天津市亦挪用四百二十五萬元專項資金。

財政部是次檢查的九個省區市分別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江蘇、安徽、山東及河南,涉及一三年至一五年度的中央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約八十億元,受查的分配管理、使用部門逾二千個,發現安徽、天津、山西、河南等省市問題較為突出。

用於招待等無關事項

通報點名指出,安徽省十個縣(區)涉私自擴大治霾開支範圍,而僅一四年至一五年度的「稭稈禁燒」專項資金當中,列支的人員經費及工作經費竟高達二億一千九百萬元。而利辛縣等八個縣(區)同時涉將二百五十萬元的專項資金,挪用於與治霾無關的辦公樓維修、招待、購買變壓器等事項。財政部亦點名指出,檢查發現天津市環保局去年在中央專項資金中,特地安排四百二十五萬元用於「黃標車(污染排放超標車輛)」淘汰工作中「產生」的交通、郵電、辦公等雜費,並非與治霾直接有關。

財政部將追回補助金

此外,山西省太原市環境保護局及下屬分局為完成部門預算的項目支出進度,採取「以撥代支」方式,向相關項目單位撥付一三至一五年度的專項資金二億四千多萬元。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姜克雋指出,「以撥代支」是指把錢撥出去了,但是並沒有花掉,「應該是比較缺錢的,地方提了(拿到)很多錢,最後沒有用掉,肯定是有問題。」

財政部表明將於近期採取跟進,包括要追回被騙取、挪用、違反規定擴大開支範圍的補助資金,責令相關地區進行整改,並強調將加大監督檢查和違規懲戒力度,建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