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法庭:iPhone提供翻新機違例

【本報綜合報道】當客人的iPhone故障時,美國蘋果公司便會向對方提供一部翻新機,以確保客人仍可於維修期間使用iPhone。惟丹麥有地方法院上周五裁定,相關做法違反了消費者法例,蘋果需向客戶提供全新的iPhone。

丹麥格洛斯楚普市法院指,蘋果為事主呂斯高提供翻新機的做法違反消費者法例,指蘋果應該為他提供一部全新的手機,或是退款。法庭並裁定呂斯高有權就「購得作廢產品」而獲得退款。

呂斯高於二○一一年六月購買了一部iPhone 4,其後手機故障,於是將手機帶到專門店更換,以為可以獲得全新手機,但獲得的卻是一部翻新機。呂斯高曾於兩年前向丹麥消費者投訴委員會提控蘋果,並獲判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