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粵官涉貪 雙開送司法

【本報綜合報道】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昨日通報,廣東省紀委嚴肅查處了省管幹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曝光六宗案例全部被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其中前廣州市委常委、前市政法委書記吳沙(圖),涉嫌在○三年至一四年間,多次與隨行人員出境的費用均由企業支付,包括兩次與下屬乘坐由香港企業老闆安排的私人飛機前往歐洲、馬爾代夫等地旅遊、四次接受某公司為其支付的旅遊費用,共計一百六十二萬二千元人民幣(人民幣‧下同)。

另五名涉嫌違紀違法的官員,包括前珠海市政協主席錢芳莉、前廣東醫學院黨委書記江文富、前廣州市政協副主席孫峰、前廣東省水利廳副廳長張黎明及前清遠市副市長劉柏洪。六人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榆林市長受賄囚終身

此外,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四判決裁定,前陜西榆林市市長、陜西省國土廳廳長王登記,在○三年至一三年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共計受賄六千六百多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