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公司高層62億業務 換兒摩通任職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投資銀行摩根大通(下稱摩通)日前就違法僱用大陸官二代一案與美國政府達成協議,支付二億六千四百四十萬美元(約二十億六千萬港元)和解金。但和解文件卻揭發台灣版的「太子黨」,台灣一名私人金控公司副董事長,向摩通提出以八億美元(約六十二億四千萬港元)的業務,以換取兒子在紐約的投資銀行分析師職位。

文件透露涉事副董事長被稱為「客戶三」,他在○九年二月發電郵給摩通,要求僱用其子,其子遂被安排任實習生。一○年九月,「客戶三」又提出以八億美元業務,換取兒子在紐約投行擔任分析師,翌月其子即被安排擔任該職位。

摩通員工曾在內部郵件提到,「客戶三」是公司重要客戶,僱用背後「有很強的商業理由」,且其子是華頓商學院畢業,「雖然成績不怎樣」。而其子更曾被多次批評工作表現、態度欠佳。

聘大陸保險所轉介員工

另美媒報道,摩通亞洲投行業務團隊另設一個讓不合格的應聘者通過招聘程序的渠道,以換取業務,有應聘者甚至有午睡習慣。此外,摩通內部電郵顯示,摩通曾聘用大陸泰康保險所轉介的八人,當中有實習生,也有全職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