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進一步加強網絡監管,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昨以一百五十四票贊成、一票棄權,表決通過《網絡安全法》,將於明年六月一日起施行。新法對攻擊、破壞中國關鍵訊息基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規定懲治措施,包括凍結財產等,並增加懲治網絡詐騙等新型網絡犯罪活動等規定,有外企就擔憂中方會藉此收集敏感數據,危及知識產權。
官方傳媒報道,新法規定,境外的個人或組織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國的關鍵訊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者,將會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可以決定對該個人或者組織,採取凍結財產或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而國家對公共通訊和訊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又或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數據洩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訊息基礎設施者等,在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將實行重點保護,具體範圍和安全保護辦法則由國務院制訂。針對有關增加懲治網絡詐騙等新型網絡違法犯罪活動,新法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亦不得利用網絡發布與實施詐騙。
另外,製作或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有關的訊息;新法同時增加規定相應的法律責任。
今年八月,超過四十家外資企業致函中國領導人,要求修改該法律中有爭議的部分,但昨日通過的法律,爭議部分依然被保留,包括關鍵網絡運營商需將在中國收集的個人訊息和重要商業數據儲存在中國境內、為安全機構提供技術支持,並通過國家安全檢查。
有英媒指,外國企業因此都很擔憂中方會藉此收集敏感數據,並危害到他們的知識產權。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