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理財公司 處理貪官贓物

中共十八大後的反腐整風,調查了一大批老虎蒼蠅,收繳了數不清的贓款贓物,這些巨額財富的處理長期缺乏透明與效率,一直被外界詬病。當局應設立一個專門的理財公司,對收繳的贓款贓物進行統一處理,保值增值,並向全國民眾公開使用情況。

中紀委的反腐大片《永遠在路上》最近播出,當中一些細節令人震驚。比如雲南原省委書記白恩培,他自己喜歡珍貴的普洱茶和紫檀紅木傢俬,而其夫人則喜歡翡翠寶石,辦案人員搜查他們家時,發現這些贓物堆積如山,翡翠手鐲就有幾十隻,當中有一隻價值一千五百萬元。問題是,這些巨額的贓物如何處理?是上繳財政,還是由辦案單位保管?假如上繳財政,又是如何處理?是公開拍賣,還是鎖入保險庫?會不會有經手人員以假亂真,用路邊貨冒充贓物,再將珍貴的翡翠偷盜回家呢?

取之於貪 用之於民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從內地實行存款實名制之後,很多貪官的貪腐目標從現金轉移到房產、文物、股權、珠寶等物品上。比如劉志軍案、谷俊山案等省部級或以上高官動輒有數百套房產,這些房產遍布各地,有中國的,也有外國的,這些房產被收繳之後,到底是如何處理的呢?是一一拍賣變現,還是被另一批貪官霸佔?

再比如,很多貪官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擁有上市公司的股權、債券、保險等金融權益類的證券,這些財富有很大的彈性,當局處置時到底是一賣了之,還是鎖入保險庫?如果拍賣,又是以甚麼樣的價格呢?而處理貪官貪佔的文物也是一大難題,很多貪官喜歡名人字畫,有的一幅就高達千萬元;還有的喜歡精品瓷器,江西前省委書記蘇榮的老婆,在蘇榮離任時帶往北京的名貴瓷器據說就裝滿幾個火車卡,這些文物又如何保管處置?

貪官的贓款贓物,說到底都是民脂民膏,而且數額巨大,全國統計下來,價值應超過萬億元。面對如此巨額的財富,當局應建立公開透明的處置程序,設立相應的保管處置機構,分門別類的處理現金、房產、股票、黃金珠寶、文物字畫等,這些物品不僅要實現保值增值,處置過程還要公開透明,每年均需向全國人大作出報告,並將處置細目一一向國人公開。

最重要的是,這些巨額財富要取之於貪,用之於民,不能從貪官手中繳獲,又被另一群貪官分享。事實上,中國社保基金近年來連年虧損,急需補充,這些民脂民膏正好派上用場,造福於民。另外,貪官的濫權也導致很多百姓的利益直接受損,這些財富也可用於國家賠償,給那些受害者公正公平的交代。當局如果在處理貪官財物時仍然像現在般不改進不透明,即使反腐整風如何轟轟烈烈,都無法取信於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