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地震引發的海嘯死難者中,有七十四名小學生及十名教職員來自宮城縣石卷市立大川小學。其中二十三名死難學生的家屬控告校方當年避難應變失當,向市政府及縣政府索償。訴訟書指,大地震發生至海嘯來到長達五十一分鐘,惟洪水淹至前一刻才疏散學生,導致多人走避不及死亡。
老師要求校內守候
仙台地方裁判所宣判時指出,該市的廣播車已及時呼籲避難,教職員理應有足夠時間安排疏散,但卻讓學生留校四十五分鐘後才疏散。此外,校方讓學生前往較危險的河邊而非學校後山,做法並不恰當,因此裁定校方違反安全考慮的義務,地方政府需向死者家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