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祖戀提出上訴 二審候判

【本報綜合報道】被官方指控受賄的汕尾烏坎村前支書兼村主任林祖戀早前一審被判囚三年一個月後,因認為量刑過重,在獄中提出上訴,而檢方亦以量刑不當等理由,同樣提出抗訴。案件昨在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二審,法官宣布擇日宣判。有指法院若接納檢方說法,林祖戀或被加重刑罰。

檢方指刑期輕抗訴

佛山中級人民法院昨日發出通告稱,一審宣判後,檢察機關認為,林祖戀犯串通投標罪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一審判決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且對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量刑不當,向佛山中院提出抗訴。

林祖戀也以一審法院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準、量刑過重為由,在獄中提出上訴。

案件昨日上午九時在佛山中級人民法院開審。現場消息稱,法院外圍擺放了多個水馬,公安在法院各個門口及附近路口駐守,正門外的馬路暫時封閉,禁止車輛駛入。有內地律師稱,檢方不滿一審判決太輕而抗訴,若獲法官認同,林祖戀或被加重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