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育幼院職員懲罰拒做功課 摔殺11歲男童

台灣苗栗縣後龍鎮聖方濟育幼院前晚爆出虐童致死案,涉事三十三歲張姓男生活輔導員,疑不滿一名十一歲何姓男童態度頑劣又不肯做功課,竟將對方抱起重摔在地,致其口吐白沫、嚴重腦震盪,送院搶救後不治。涉事張男已被停職,被警方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偵辦。

張男向警方供稱,前晚六時許,何童與另外四名同學在育幼院三樓的輔導室做功課,惟他不但不肯做功課,更騷擾其他同學,甚至出言「爆粗」辱罵。張男於是將何拉至一旁又安排換位,要求他冷靜。惟何仍不斷掙扎要求返回原位,雙方繼而發生爭執,張男盛怒之下一手抱起何,狠狠將其重摔在地。

遭重摔的何童事後感到不適,頭部出現紅腫,惟院方未有即時將其送醫,只為其進行敷冰處理。何童其後更嘔吐大作,在走廊上嘔了一次,返回房間後又再次嘔吐。及至晚上九時二十分,一名林姓輔導員與張男接班後,驚見何童躺在床上口吐白沫才將其送院,惟經搶救宣告不治。

警方昨午通知何母驗屍,發現何童身材瘦弱、左前額有明顯紅腫,肩膀和手臂也出現瘀青,其真正死因有待下周剖屍確認。除涉事張男外,檢察官也逐一查問何童的同學以釐清案情。

死者遭母家暴安置該院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長范揚添表示,何童原居於新竹縣,二○一一年因被母親家暴,後被社工安置到涉事育幼院,至今已住院五年。

據了解,何童平日表現活潑好動,有時候較頑劣。至於何童與張男的日常關係與相處情況,涉事育幼院周姓院長未有正面回應,僅表示「靜待司法調查」。

張男目前已遭停職,依業務過失致死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另苗栗縣政府社會處昨日表示,將依違反兒少法規定,對院方處以最高三十萬元新台幣的罰款,今天亦會派心理輔導員和社工駐院輔導其他學童。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