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駁回台化行政訴願

【本報綜合報道】台塑集團旗下的台化彰化廠,因不服被彰化縣政府認定為「特殊性工業區」,必須設置緩衝地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向台灣環保署提出行政訴願,卻於前日遭駁回。環保署表示,廠方必須在縣內設置十一個空氣監測站,而每個監測站的費用起碼要價上千萬元(新台幣.下同)。

須縣內設11空氣監測站

環保署主秘書謝燕儒表示,判定是否為「特殊性工業區」,包含原物料、附屬相關設施,無法分割只計算廠房面積,因此將台化的訴願駁回。台化須設置隔離綠帶跟空氣品質監測設施,如違反規定可罰款五十萬至五百萬元,但不會勒令停工。

據了解,《空氣污染防制法》將金屬冶煉、煉油等多項產業列為「特殊性工業」,其廠房面積合計若超過總基地面積四分之一,就須設緩衝綠帶及空氣品質監測設施。另越南法院已駁回當地漁民對台塑提出的五百零六件訴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