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罰款再加監
當地傳媒報道,十七歲的余澎杉被控八項罪名,他原本否認控罪。審訊期間狀況連連,他先承認兩項未到警署報到的控狀,之後再承認三項冒犯回教徒和基督徒罪名。至前日,再承認餘下三項冒犯回教徒罪。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有類似案底,這次蓄意再犯,刑罰須具有阻嚇作用。另外,由於余澎杉拒繳付罰款,他將以加監代替。
法官判刑後,余澎杉透過律師表示,需要時間處理財務和個人事務,向法官申請延遲服刑,他將在下月十三日起服刑。案情指,余澎杉在網上影片中手持可蘭經,另一手舉中指;在其他片段中詆毀基督徒。他早前亦因在社交網貼上有關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色情漫畫,而入獄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