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豐警力指《明報》《南華早報》《香港01》非法採訪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陸豐烏坎風波未停,當地警方昨日表示,《明報》、《南華早報》、《香港01》合共五名香港記者是非法採訪,並否認曾毆打記者。當局按五人要求送他們返香港。

有記者採訪證過期

陸豐市警方表示,當局截獲的五名香港記者,兩人來自《明報》、一人來自《南華早報》、另有兩人來自《香港01》。其中《明報》記者及《南華早報》記者曾與烏坎村治安隊員發生推撞,其後被送往公安局。當局查明,《明報》及《香港01》四名記者無中華全國新聞工作者協會製發的港澳記者採訪證或採訪證過期,而《南華早報》記者雖有採訪證,但未有向當局申請採訪,均違反在內地採訪報道的規定。陸豐市新聞辦人員按五名記者要求,連夜送他們至深圳返回香港。

警方否認曾暴力對待記者,指香港媒體報道的掌摑、拳打等行為與事實不符。

國際特赦組織前日發表聲明,敦促內地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因和平行使集會及言論表達權利而被捕的烏坎村民。

另外,香港多個團體約一百人昨晚到中聯辦門外集會聲援烏坎村,要求當局釋放林祖戀。陸豐媒體昨日發表文章,指中秋翌日的烏坎村一片太平,回復正常秩序,更有受訪村民表示中秋夜放煙花及爆竹慶祝。不過有網民質疑報道真實性,要求當局發圖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