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五十八歲黃聰亮與擔任辦公室主任的妻子吳洛瑜,前年起與他人串謀,對外聲稱毋須上課即可取得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假學士學歷價格十萬元(約二萬四千港元)、碩士四十萬元(約九萬九千港元)、博士七十萬元(約十七萬港元),證書每張兩萬元。
因南榮科大具有自行聘任講師、教師資格升職審查的權限,黃聰亮又是教師評審委員會主委,他利用圈選外審委員名單的權限,向校內沒有助理教授資格的九名講師,要求購買英培爾大學博士學位再協助升職。
當局調查後將黃聰亮及其妻子等十六人,控以違反貪污治罪、收受賄賂、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黃於台北市的建築及土地被檢方申請沒收。涉買假學歷的八十三人將另行分案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