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市委書記馮雲喬因為處理群體性事件不力,被問責免職並停止提拔任用程序。這件事在內地官場引發震盪,是當局針對官場庸懶現象的一劑猛藥,今後地方一把手的好人政治將難以持續。
兩個月前,仙桃民眾反對建設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大規模的示威遊行,馮雲喬正處於提拔公示期間,因怕承擔責任,借故避往武漢,結果事件愈鬧愈大,影響極壞。今次馮雲喬被免職一事說明,責任追究成為第五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利器,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政風開始出現好的勢頭。
主體責任是內地政壇的新名詞,顧名思義就是負起主要責任的意思。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黨委負主體責任,紀委負監督責任,各地一把手對本地事務負總責,尤其是群體性事件更是守土有責。一旦爆發群體性事件,一把手必須坐鎮指揮,親自處理,否則將被政治問責。馮雲喬是中共十八大之後因群體性事件下台的第一人,但肯定不是最後一人。
在地方一把手眼中,群體性事件是麻煩事,能推則推,能躲則躲,將公安放在一線,自己在幕後逍遙快活,沒有將問題抓早抓深,將矛盾解決於萌芽狀態,導致民怨愈積愈深。但第五代上台之後強調權責合一,有多大權力,就要負多大責任,開始重視問責、追責問題,地方官員開始如芒在背。
除了群體性事件處理不力,一把手須問責之外,反腐不力也被納入考核範圍。河南新鄉市委書記李慶貴去年因班子成員屢屢被查遭免職,在此之前,河南省查處了新鄉市原常務副市長賈全明、新鄉政法委原書記及市公安局原局長孟鋼和新鄉市政府原副市長崔學勇等三名官員。這三宗案件主要發生在李慶貴擔任新鄉市委書記期間,李慶貴因失職被問責。
諸如此類的案例,向外界傳遞了非常明顯的信號,即中央以責任追究的方式來推動地方一把手去貫徹主體責任,排除親情、友情和利益關係的干擾。今後,權力意味着責任,責任意味着擔當,如果對眼皮底下的政治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論權力大小、級別高低,都遲早會被追究責任。
曾幾何時,內地官場盛行好人主義,尤其是一些空降到地方的一把手,自己出淤泥而不染,但對轄區的歪風邪氣視若無睹,對一些該抓的事不抓,該管的事不管,沒有任何政治承擔,期望少樹敵多交友,平平安安過幾年,然後再提拔升高。在好人主義的姑息縱容下,黨風政風迅速腐敗,使官民對立的矛盾愈來愈突出。但在第五代殺一儆百的嚴令之下,主體責任已成為一把手的緊箍,好人政治也走到盡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