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識別區最早由美國於一九五○年創立,以防止前蘇聯戰略轟炸機的威脅。中國、日本及南韓均設有防空識別區,是指一國基於防空需要,單方面所劃定的空中區域,並沒有法律效力。防空識別區的範圍一般大於領空,飛機進入一國的防空識別區後,該國可以出動戰機監視及驅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