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受逾二千四百萬元人民幣賄款的廣東省委組織部前副部長林存德,其案件前日在東莞市中院一審開庭,林當庭認罪悔罪,案件擇日宣判。檢方指林在幹部提拔任用、工程承攬及安排人員入學就業上大肆受賄,但案發後主動交代部分受賄犯罪,並退繳全部贓款。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