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外國商團聯署 反對《網安法》

備受爭議的內地《網絡安全法(草案)》早前通過二審,規定網絡營運者在中國收集的重要業務數據要儲存在中國境內、資訊科技產品須交由中方「審查」等。包括在華美國商會等四十六個全球商業團體,日前聯名致函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表達對該法規影響商業正常運行的擔憂,指一旦落實等同貿易壁壘,促中方作出修改。中方暫未回應事件。

海外媒體報道,簽署聯名信的商業團體包括金融、訊息技術、保險等行業,分別來自亞洲、澳洲及歐洲等地區。信中指,有關草案對外資企業危害極大,一旦落實將會削弱安全保障,經濟發展會因此受阻;中外公司交流亦將增加障礙,認為這些都等同於世界貿易組織(WTO)認定的貿易壁壘。

學者:難透過WTO提告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昨向本報表示,商業發展及國家安全間確有矛盾之處,中國需在其中達至平衡發展;《網絡安全法》一旦出台,中國當局會作出具體的司法解釋,未必所有在中國收集等的數據都須公開。

對於有指該法規不利外企在華發展,胡星斗認為中方○一年加入WTO時,未有就網絡安全方面作出承諾,故此即使落實法規,外企也未必能透過WTO提告,最多只能抗議或選擇離場。

《網絡安全法(草案)》去年六月初審,今年六月完成二讀;部分條文備受爭議,包括發生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時,當局可「限制相關地區的網絡通訊」等;另規定在華外企須將產品數據儲存中國境內,同時須協助中國執法部門調查,且有機會危及「國安」的資訊科技產品須交中方「審查」等。

按照相關程序,草案三讀結束後就將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絡安全管理局局長趙志國此前曾指,法規有望今年出台。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