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內地地下教會長老胡石根,昨早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受審。控方指胡曾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刑滿獲釋後不知悔改,○九年加入地下教會,網羅訪民及律師散布顛覆國家政權思想;胡又與周世鋒、李和平兩名律師及翟岩民等人密謀顛覆國家政權,指使組織訪民滋事。被判囚七年半、剝奪政治權利五年的胡當庭表示認罪,不上訴。
控方舉例稱,胡石根所涉罪行包括前年指派勾洪國赴境外接受反華培訓,胡亦承認勾所參加的「領袖營」有藏獨、疆獨的代表參與。去年二月,胡在「七燒味」餐廳參加由周世鋒等十五人參與的聚會,提出「建設未來國家的五大方案」,積極策劃顛覆國家政權。
法庭傳召的證人劉X平指出,胡的主要思想是利用敏感案件引發矛盾,給政府施壓,推翻中國的現行體制,在中國實現「顏色革命」。胡供述:「我就是想抹黑司法,抹黑公安,抹黑政府」、「我就想用這些敏感事件推動我的『和平轉型』理論。」
胡在庭上承認指控,稱由於自己長期受到資產階級自由化影響,嚮往西方的自由民主,誤以為一黨專政是中國問題的根源,圖以「顏色革命」來實行所謂民主化,出獄後仍不悔改,利用反黨反政府的犯罪平台,在家庭教會中,向律師、訪民大談所謂和平轉型理念,達到「顏色革命」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