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北市前日發生街頭斬警案,五十六歲男子吳志展違規泊車被連開六張罰單,用菜刀狂斬執勤警員數十刀洩憤,惟法院其後拒絕檢方羈押申請,昨凌晨批准吳交保獲釋。斬警獲保釋引發輿論起哄,多名警界人士發言炮轟,法院則罕有發聲明解釋。惟地檢署其後以掌握新證據為由,二度申請羈押,法院最終批准。
事發於前日下午,吳因違規停車於兩日內被連開六張罰單,遂用菜刀狂斬三十四歲執勤警員張家逢,事後逃離。同日下午四時許,他在兒子陪同下前往派出所自首。新北地檢署漏夜偵訊後,認定吳志展犯下重罪,有逃亡之虞,遂向法院聲請羈押。
院方凌晨裁定吳以三十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七萬三千元港幣)保釋,惟判決傳出後引來警檢不滿。逾二十名休班警員在法院門外抗議,疾呼「警員要尊嚴」。而十九年前執勤時遭毒販殺害的前台北縣刑警林安順,其外甥賴大為更揮拳打吳。
「斬警」閉路電視畫面昨在網上引起哄動。片段中吳志展持刀追斬張,即使見張失足跌倒地上,亦不願收手,更多次針對其頭部狂斬。雙方纏打期間,張家逢的頭盔險被打脫,吳志展更掐住張的頸部。吳男行兇後,立即離開現場,雖張一度負傷追出,但礙於對方手持菜刀,故並未跟隨。
包括警界及政府人士其後相繼發聲,院方則發出聲明回應,指吳男雖涉犯殺人罪嫌重大,但考慮其自行到案,檢察官無法舉證有逃亡之虞才裁定保釋。
檢方下午公開表明正研擬提出「抗告」,但考慮到程序時長作罷。其後檢方訊問被告兒子,對方稱其父失業時曾經失聯,無法保證父親的行蹤,檢方以此開立拘票,拘提被告到案說明。據了解,在拘提過程,吳男多次拒接警員電話,又拒絕開門。檢方認為上述情況足以證明吳男可能畏罪逃亡,故將吳男再度移送新北地檢署,並依涉犯殺人未遂罪嫌、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二度聲請羈押吳男。經近一小時審理,法院方裁准。是次審理的法官並非首次召問羈押庭的王綽光。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