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影評人被控盜錢包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壹週刊》特約專欄影評人老嘉華,被控兩度在台北微風廣場伊紀國屋書店內,偷竊三個價值逾萬元新台幣(約二千五百港元)的名牌零錢包。台北地檢署調查時,老嘉華否認犯案,辯稱自己確實有「移動」零錢包,但沒有偷竊,不過書店內的閉路電視拍下其盜竊行為,昨日依竊盜罪將其起訴。

檢警指出,根據閉路電視畫面顯示,去年十月一日晚上七時許,老嘉華在書店內拿走兩個零錢包,但未有付款便離開;今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二時許,老嘉華再度現身書店,用同樣方式盜取一個零錢包。

書店未找到涉案物品

檢方傳喚老嘉華出庭,她堅稱自己沒有偷竊,當時只有翻動零錢包,最後隨意將零錢包放置在雜誌區。不過,書店在清點並未找到零錢包,因此檢方不採信老嘉華的供詞,認定其犯案,昨日依竊盜罪將她起訴。據了解,老嘉華現為台灣《壹週刊》特約專欄影評人,資深媒體工作者及影評人,曾為金馬獎影片講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