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市於六月二十一日起,管制在時代廣場賣藝及透過與遊客拍照換取收入的行為,街頭藝人表演及向途人售賣門票等金錢交易,須停留在規定範圍,違者可遭檢控。本報記者走訪當地,發現賣藝者普遍歡迎新法,有助保持行業形象。在時代廣場扮演「自由神像」的大衞,指自己不受新法影響,並指摘新入行的人不守規矩,破壞整個行業形象。「結他女郎」柏茜亞則稱,當局應該一早實施有關法例,又認為新法不會影響她的生意。
來自賓夕凡尼亞州的華萊士一家人,與大衞拍照後付了五美元(約三十九港元)。當知道紐約市新措施時,華萊士一臉茫然,表示不理解。
中國遊客劉先生則指美國是一個自由社會,街頭賣藝不應受到當局管制。 駐紐約記者郭少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