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副書記認罪

【本報綜合報道】廣東省委辦公廳前副主任、擁武警少將軍銜的省公安廳前黨委副書記蔡廣遼,被控借警車車牌給非警務人員、為他人辦假警官證和職員證、刪除犯罪紀錄、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通過出售假古董等方式受賄四百多萬元(人民幣‧下同)等罪,前日在廣州中院受審。蔡表示認罪,案件擇日宣判。

蔡廣遼(五十八歲),控罪指一九九五年至二○一四年,蔡在擔任廣東省公安廳警衞處處長、警衞局局長、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建武警營房、警方定位系統升級工程謀取利益,蔡收財物三百二十八萬餘元、一百六十萬港元、七千美元、一萬四千澳元。

控罪又指蔡把值幾百元的假古董,以每件十萬至一百萬元賣給紀鎮武(另案處理)等人,變相受賄。法院認為蔡犯罪後自首可從輕或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