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一艘載有十人的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昨早在太平洋「沖之鳥礁」附近海域,被日本海上保安廳公務船扣押,要求付一百七十萬元新台幣(約四十二萬港幣)方可釋放。
台灣傳媒報道,「東聖吉16號」前晚在沖之鳥礁海域外作業時,突遭日方要求登檢,但漁船未停,直到昨晨遭日本人強行登船,並將船長潘建鵬扣至日方船上。船主表示,漁船當時公海作業,而日方要求付款才放人放船。
台灣的外交部昨已正式向日方提出交涉和抗議,要求盡快放人,惟日方回應指台漁船觸犯日本的專屬經濟海域有關法律。日本將「沖之鳥」視為領土最南端的島,主張擁有二百海里專屬經濟海域,但台灣及大陸均認為,「沖之鳥」只是礁石,因此不存在專屬經濟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