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定讞維持四死刑

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被告鄭捷判死終審定讞,最高法院昨認定鄭犯下的罪行重大,若不判死不足以彰顯正義,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四個死刑的原判,全案定讞。鄭捷成為全台第四十三名等候槍決的死囚。受害人家屬均希望當局能盡快執行死刑,法務部指暫未有時間表,將會審慎處理。

最高法院判決指,鄭捷是犯案當場被捕,罪證明確;且他行兇時意識清楚,沒有心神缺陷或精神喪失。他所犯下的罪行、案情嚴重,若不判死刑不足以彰顯正義。

法院強調台灣目前仍維持死刑,鄭捷所犯的罪行符合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所定的「最嚴重犯罪」,情節也達最嚴重程度,判死並無不當。

死者家屬盼早處決
不少受害人家屬支持鄭捷死刑定讞,其中死者解青雲母親高懿文昨表示,這是給世界一個交代,希望能在五年內執行死刑。

鄭捷過去出庭時,雖曾向受害者家屬致歉,但高認為那只是為應付律師要求。

死者張正翰的父親亦指,希望政府能盡快執行死刑,讓事件告一段落;又強調殺人本來就償命,若鄭早日伏法,會有遏阻作用。死者潘碧珠丈夫邱木森昨出庭聽判後表示,他與老婆結婚四十多年,現在回家只剩下自己一人,覺得空虛、落寞,但終可向太太說「你的不幸已替你爭取到公平審判」。

創殺人最高賠償額

此案民事賠償部分方面,高等法院今年一月判決鄭捷需賠償解母等死傷家屬十二人,總金額共六千一百卅九萬元新台幣,連同新北地院去年判准潘碧珠等七名死傷者家屬求償的三千零九十一萬多元新台幣,鄭捷目前須賠家屬九千二百三十萬元新台幣(約二千二百一十二萬港元),近億的賠償金額創下司法史上殺人案最高判賠金額紀錄。

鄭捷前年五月廿一日,在北捷板南線龍山寺站開往江子翠站的列車上,持刀見人就斬,導致解青雲、張正翰、李翠雲及潘碧珠四人枉死,另有廿二人輕重傷。一、二審依殺人罪、殺人未遂等罪判處四個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