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泰國曼谷去年八月發生四面佛爆炸案,泰國政府為了提升國家安全,收緊外籍人士的逗留管制規定。其中一項於昨日開始實施的管制措施,規定逾期逗留九十日以上的外籍人士,會被禁止入境一年。
新的措施會將逾期逗留者分成自首及被捕人士兩類,前者若逾期逗留泰國超過九十日,將會被立即驅逐出境,並禁止入境一年以上;而後者若果逾期逗留少於一年,會被禁止入境五年。
所有逾期逗留人士最高可被禁入境十年。泰國政府過去對逾期居留的管制相對寬鬆,逾期逗留者只需罰款,每日罰款僅五百泰銖(約一百一十一港元),並沒有規定違規者將被禁止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