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中國罰款亂象的出現,與多個執法部門,包括交警、城管、衞生、質檢等的編制外「臨時工」不無關係。由於這些「外判」的工資並不在編制之內,因此罰款便成為他們其中一個收入來源。
包括如內地警方的治安聯防隊、城管的外包制度等「臨時工」雖然一方面協助當局執法,但因為他們始終不屬於政府的編制內,其工資或辦公的經費等並無保障。有北京的治安聯防隊早前對亂扔垃圾的菜販開出罰單,五千元人民幣的罰款全數成為佣金。而深圳的外包城管,千方百計罰款收費的新聞亦屢見不鮮。
內地有評論指,制度的漏洞誘使「臨時工」以各樣罰款,確保其收入來源。在工資與罰款掛鈎的情況下,他們的執法權就從維護秩序變成追求利益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