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醫學界倡保供應 留畸胎 摘器官

英國的器官捐贈目前沒有年齡限制,國家衞生事務局(NHS)有醫生因此提議,為了紓緩緊張的器官供給,母親在懷孕初期不要打掉患有致命缺陷的胎兒,反而等胎兒在母親體內發育成熟,再摘取其器官,引起極大道德爭議。

過去兩年,英國國內只有十一名未滿兩個月大的嬰兒成為捐贈器官者。一批NHS的器官移植醫生日前在格拉斯哥一場醫學會議中,建議從有致命缺陷的胎兒摘取器官,以解決器官短缺問題。醫生相信,新計劃可令嬰兒捐贈器官者的數字,增加至一年一百名。不過,醫護人員強調不會強迫母親捐贈胎兒的器官。

其中一個醫學例子,便是考慮從患有先天無腦畸形症(anencephaly)的胎兒摘取器官。當醫生宣布嬰兒死亡後,會將之接駁到維生儀器,以摘除新鮮器官,繼而進行移植手術。現時每年約有二百三十名患有先天無腦畸形症的胎兒被流產,只有約十名得以出世,但他們的腦部都不能發育成長。

專科醫生布賴爾利(Joe Brierley)訪問多位醫生,發現七成五受訪者接受在先天無腦畸形症的嬰兒身上摘取器官,近兩成人則認為這會令公眾對器官捐贈有負面感覺。

不過,計劃的反對聲音甚大。有新西蘭網民說:「我覺得很惡心。BB不是商品或者農作物,不可以被人種植並收割。」有人亦批評,要母親去承受胎兒無法生存的噩耗已很痛苦,若還要決定繼續懷孕待日後摘取器官,處理堪稱「不人道」。

強調「決定權在家長」

布賴爾利則支持計劃,並表示目前平均每日就有三人因等不及器官移植而死亡。網民阿伯丁亦認同計劃,稱:「我們都希望孩子可以做到一些成就,不一定要有錢。許多年紀很小又有病的孩子,正等待可拯救生命的器官,只有強迫家長下決定才是沒有道德。」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