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震驚全台,當時台灣《蘋果日報》(下稱《台蘋》)網站的即時新聞,刊登四篇相關報道中有過度血腥的照片,台北市政府對《台蘋》罰款廿三萬新台幣(約五萬港元)。《台蘋》不服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台蘋》網站即時新聞前年五月二十一日及二十二日,分別刊登「血洗捷運男大生血洗捷運四死廿二傷」、「血淋淋四分鐘車廂煉獄都在滑手機躲不及」等四篇報道,內容有過度血腥的照片。
台北市政府認為報道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且未採取明確可行的防護措施,同年九月對《台蘋》罰款廿三萬元新台幣。
《台蘋》不服,上訴被駁回後,再提出政訴抗罰,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判決敗訴。案件經上訴三審,法院認為裁罰並無不當,昨日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