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黑人 美華裔警恐囚15年

美國近年屢次發生警員槍殺黑人事件,惹來外界批評司法不公。紐約華裔警員梁彼得(Peter Liang,音譯),前年執勤時誤殺黑人男子格利一案,周四終於有裁決。陪審團經過十七小時的商議後,裁定梁誤殺及瀆職罪成,面臨最高監禁十五年,是紐約近十年來首次有警員於執勤時開槍而被定罪。梁聞判後露出錯愕表情,掩面低頭。格利家人則滿意裁決,又向陪審團致謝。

案發前年十一月二十日,當時未過兩年試用期、年僅廿六歲的梁,與同袍在紐約布魯克林區一幢大廈巡邏,循燈光昏暗的梯間拾級而上。期間梁聽到梯間傳來聲響,便拔出手槍,子彈從槍內射出,撞中牆壁反彈,誤中手無寸鐵、準備回家的格利。當時格利身旁的友人立即為他施救,期間梁與同袍沒有出手協助,他們認為應等待救護員到場。格利送院後回天乏術。

稱手槍走火 十分驚恐

檢控官於庭上指,梁鹵莽使用槍械,見到格利中槍亦沒有立即施援手。梁自辯時稱事發時自己跟從安全指引,手指放在手槍旁邊,並非放在扳機;只是他一轉身時,槍就走火。他又指自己當時十分驚恐,等待專業救護員到場,絕對比自己即時施救更好。陪審團經歷兩日閉門會議後,一致同意梁二級誤殺罪及瀆職罪成。梁聞訊後即抱頭掩面,神情沮喪。他將於今年四月十四日判刑,最高可被判囚十五年。

華人團體轟裁決錯誤

格利家人對裁決感滿意,又不忘感謝紐約檢察部門,及向陪審團致謝。格利一名女親友認為這「不算是高興的事」,因格利女兒已沒法再見到父親。

當地華人團體則炮轟裁決,認為梁當時只是受驚,而非故意開槍;也有人認為紐約警方應改變現有巡樓的方式,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