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時代與同伴之間的惡作劇,往往是同窗之間的集體回憶,惟兩名土耳其青年年少時的惡作劇,卻成為他們抱憾一生的噩夢。兩人因在八年前於學校內偷了同學的零食,遭老師報警,經過漫長訴訟,最近才被法院裁定盜竊罪成,重囚十三年。被告家人不滿判決,直指他們被當成殺人犯判囚。
現年二十二歲的庫特盧(Volkan Kutlu)及二十三歲的奇夫特奇(Okan Ciftci),早年在伊斯坦布爾的一間中學內,偷取了一名同學的雪糕和葵瓜子,有老師以警戒兩人為由報警,豈料演變成長達八年的訴訟。兩人早前被警方正式拘捕及囚禁,已上大學的庫特盧更是在前往考試的路上被警方拘捕。兩人曾一度上訴,惟遭上訴庭駁回。
據指,當年被竊的同學及家人其實未有向警方報案,且法庭的調查報告指出涉案二人只因當時年少無知才會犯下過錯,亦表明兩人不會再犯。惟法庭依然重判兩人入獄十三年,他們最少需服刑八年才能申請假釋。
任職護士的庫特盧母親沙格林(Havva Saglam)稱對事件感到震驚,認為被竊的同學未追究,法院就已經判罰,又批評法院對他兒子的處理方式,猶如當作殺人犯般。庫特盧的大學同學們表示對判決感到難已置信,直言他在校內是一名模範生。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