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北韓如發展可搭載核彈頭的彈道導彈,屬違反《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相信是以發射火箭為名規避制裁。發射火箭與發射彈道導彈技術相通,但彈道導彈所需的技術更為先進,專家認為未能夠確定北韓具備這種實力。
有內地學者形容,發射衞星和彈道導彈技術上相通,通過發射衞星來改進彈道導彈技術完全可行。而北韓上月試爆氫彈,已令外界推測北韓正研製可搭載於彈道導彈的縮小核彈頭。不過,到底北韓是否具備發射洲際彈道導彈(ICBM)的能力,仍有爭論。
航空工程師席林稱,ICBM的彈頭需完成上升與下降的步驟。不過,北韓從未向外展示,他們有能力發展出具有足夠下降能力的搭載工具,北韓能夠造到的搭載工具,連ICBM的一半速度也承受不了。席林又指,北韓早前聲稱成功試爆氫彈,但是否確實有縮小核彈頭的能力,仍存疑問。
彈道導彈搭載的是彈頭,可以是由高爆炸藥製造的常規彈頭,也可以是核彈頭。但由於彈頭需要從大氣層外重返大氣層內,需具備足夠技術處理彈頭再入大氣層的問題。而運載火箭一般搭載的是人造衞星,若發射的並非返回式衞星,不用考慮再入大氣層的問題,將衞星準確送入軌道即可。
彈道導彈的目的是將彈頭準確投送至目標地點,因此需要與彈頭匹配的系統控制及導航。相比之下,運載火箭則不需這類系統。
以戰略需要而言,發射彈道導彈需要足夠掩護,所以一般會由地下井發射、公路機動發射或潛艇發射。民用運載火箭則在發射場公開發射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