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故爭執11歲童射殺8歲女

【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田納西州一名十一歲男童,去年十月與一名八歲女童爭執,竟拿出霰彈槍並射向女童。女童胸口中槍,送院後證實不治。當地法院日前裁定男童一級謀殺罪成,需由兒童福利部門監管至十九歲。

案情指,涉案十一歲男生蒂勒(Benjamin Nicolas Tiller)與死者戴爾居於同一流動房屋公園,當日兩人一起玩耍。其後蒂勒表示,欲看戴爾所養的小狗,惟遭拒絕。蒂勒於是拿出一把霰彈槍及一把BB槍,聲稱他擁有槍械,不過戴爾嘲笑指那些並非真槍。蒂勒於是向着戴爾心臟附近位置開槍,女方隨即倒地昏迷,其後證實不治。

法庭文件顯示,蒂勒曾確認槍中有子彈,然後從高處轟向女童。現時蒂勒正被拘留,並要接受治療及教育,以免重犯。不過蒂勒的家人聲稱,相信蒂勒沒有開槍,是現場有其他孩子近距離向戴爾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