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漏洞堵不盡 遣返難民德頭痛

德國科隆除夕夜發生難民集體性侵搶劫案,事件餘波未了,警方被指保護市民不力,聯邦政府同樣捱批,怪總理默克爾無上限收容難民引狼入室。德國政府着手修例降低遣返難民門檻,從速把擾亂社會秩序之敗類逐出境,然而有關措施成效存疑。

在前日,默克爾內閣向聯邦議院呈交了立法草案,放寬驅逐非公民出境之限制,由司法部長馬斯和內政部長德邁齊埃共同起草,內容是凡因傷人、謀殺或強姦罪被判入獄一年或以上之庇護申請者以及其他非公民人士,一律會被遞解出境(以往獲刑至少三年者才被強迫遣返)。

默克爾形容,難民湧入是德國壯大經濟之機遇。想要達成此一效果,必須推動難民融入主流社會,鼓勵本國民眾與外來者和平共處。若難民犯事不用承擔後果,那些奉公守法的民眾不服氣,進而敵視外來者。

圍繞科隆事件之調查和檢舉工作進度欠理想,迄今有九百多個報案紀錄,檢察當局鎖定三十多名疑犯,尚有多少人逍遙法外不得而知。執法當局連緝捕疑犯歸案也有困難,上述立法行動不免被譏有姿勢無實際。即使草案獲通過,阻嚇作用有限。

難民敗類串連作奸犯科

大約八成進入德國的難民持假身份證明文件,即使他們庇護申請被駁回,由於他們來歷不明,德國政府不可貿然將之趕走。有刻意隱瞞身份這一招自保,犯事後被攆走之顧慮大減,難民中不乏敗類,他們或四出宣揚如何鑽法律空子,呼朋結黨作奸犯科。

更何況,若原地政府拒絕接收,德國無法將犯事者驅逐出境。若被定罪之難民來自執行死刑之國家或地區,德國受制於聯合國日內瓦公約和歐洲人權公約,將其遣返原地之難度大增。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德國奉行慷慨寬宏之難民收容政策並無不妥,問題是,濫用他人善心者不得不防,當默克爾想修建防波堤時,始發現自己受制於大堆法律條文。德國總統高克早前談及難民問題時,稱量力而為並非不道德,極具先見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