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湖北武漢一名王姓男大學生,早年因家貧買不起手機,竟走到鄰校的自修室搶走一名女生手機,然後再強姦該名女生。後來他因怕事敗,以剪刀狂刺女生逾一百六十刀致死。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上周五對此案宣判,判予王某死刑,並已於前日執行。
事發於一三年六月十日,王某因沒錢買手機,於是聽從同學建議,到鄰校的自修室檢走別人遺下的手機。當時他鎖定一名戴着耳機,獨自在一自修室溫習的女生為目標。由於當日正值端午節,王假扮學校職員聲稱學校提早關門,叫走其他學生。
其後王某返回女生所在的自修室,把門窗反鎖,搶走其手機。惟王事成後仍不知足,萌生邪念強姦女生。因害怕對方反抗報警,王便拿出剪刀,對女生的胸、背及頸部連刺百多刀,女生最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