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激瘦 換身份證須證「我是我」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不時出現民眾要證明「你媽是你媽」、「你爸是你爸」的奇葩事件。吉林長春市的殷女士五年間激瘦三十公斤,以致外貌與以前差別甚大,甚至連兒子都認不出來。近日需更換二代身份證的她,因舊身份證上照片與現時容貌相差太遠,便接連被派出所及公安局拒絕申請,並需證明「我是我」。

瘦30公斤看不出是同一人

殷女士身份證本月九日到期,惟其後到派出所、公安局申請更換時,均被以舊身份證上的照片「看不出來是同一個人」為由拒絕。她表示,自己以前體重達七十五公斤,如今只有四十五公斤,後悔沒拍下自己的變化過程。

為此,她前日帶來一起長大的閨密,再到派出所證明「我是我」。派出所相關負責人稱,殷女士容貌變化太大,需對其進行審查。警方將走訪其家人、戶口所在地鄰居、親朋等,確認情況屬實後會立即為她更換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