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屢爆執行私刑致死的案件,惟法院對施暴者的判決卻引起爭議。四川資陽樂至縣四名村民對一名吳姓偷雞賊執行私刑,將其綁在石柱毆打至死。案件日前在資陽市樂至縣人民檢察院宣判,四名犯人分別被判監三至四年。有網民質疑法院判刑過輕,只會令私刑問題更嚴重。
事發於本年六月二十四日。一名吳姓賊人潛入資陽樂至縣一村民家中偷雞,事敗被村民當場捉住。涉案四名村民先將吳全身綑綁後毆打,再將其綁於屋內的石柱,持續毆打五小時,吳最終被打死。事後四人向警方自首。驗屍報告顯示,吳生前下肢等多個部位遭鈍器攻擊,致廣泛皮膚、肌肉組織挫傷,因創傷性休克而死。
由於開審過程公開在網上直播,案件為民眾熱議。開審的時候,縣內有數百名村民聯署聲援四名被告,要求法院不要向四人追究刑責。
負責案件的審判長則指,公民的人身權利神聖不可侵犯,小偷的人身權利同樣不可侵犯。審判長告誡民眾,遇到小偷時要將其送至當地公安機關懲處,由公權力依法判決,不應對小偷行私刑。
雖然村民力撐四被告,但外界普遍認為法院判得太輕。有網民指,「現今民眾法律意識淡薄,人人皆勇於私鬥而怯於公戰,無視社會法紀,情況令人擔心。」亦有網民認為,法律往往未能有效制裁賊人,民眾惟有以私刑代替法律。
廣西桂林市本月亦有小偷被人執行私刑毆打致死。兩名小偷被發現在村內偷狗,即被村民不斷毆打折磨。期間更有人在重傷賊人的傷口上撒鹽,事件導致一人重傷,一人死亡。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