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中披露,受害女童十二至十五歲期間,即○八年開始,雷德曼經常到女童的家性侵她,又逼她拍裸照。雷德曼又被揭經常駕車帶女童到一處風景優美的森林,待拍下色情照後再在野外性侵她。受害女童現已十九歲,她透過聲明說,自己多年來懼怕雷德曼,對經歷感到惡心,討厭自己,被性侵後亦恐懼所有男人。事情阻礙了受害人的學業,她最終告訴了父親,父親鼓勵她報警。
兒子怒斥:為甚麼不跳橋?
受害人說她通過facebook找到雷德曼的成年兒子梅森,更把色情照傳給他,事情終於被揭發。梅森是一名憲兵,他見到照片後怒斥父親:「你要去坐牢了。你為甚麼不去跳橋?」雷德曼否認多項控罪,但陪審團判他全部九項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