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四程度 獄中苦學法律誓翻案

【本報綜合報道】錢仁鳳當年含冤被判無期徒刑後,一直堅持自己是清白,常有翻案念頭。可惜她家境貧窮,請不起律師,故入獄後苦學法律,並開始寫申訴書,不斷修改草稿,五年後寫出第一份申訴書,後獲楊柱律師無償法律援助。

「從那時起我就在想給自己翻案,只是在最開始的五年我不知道怎麼來給自己翻案。」錢獲釋後受訪時指,當年被逼供時「很黑暗、很絕望」,後來看新聞得悉不少冤案均獲平反,因其家境貧窮,請不起律師,遂在獄中自學法律自救。

據悉,錢只得小四學歷,入獄後一直用心學習,從新聞、書本中學得法律知識,並試寫申訴書,此後不斷修改,首份申訴書於五年後完成。錢指當時所寫的申訴書都投進監獄信箱,惜當局始終無回應。

遇訪監律師獲援手

一直堅持信念的錢仁鳳○九年時遇上赴獄探訪的楊柱律師,楊得悉其冤情後積極翻案。錢憶述一三年獲悉案件重新調查時,感覺看到了希望,現時獲釋後最想感謝的就是為她東奔西走的家人及楊律師。